河南局(集团)党委召开大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
作者:
何琨
发布时间:
2024-04-28 16:40
4月28日,河南局(集团)党委召开大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学习中化局党委有关文件精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河南局(集团)党委书记郝玉水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党委副书记彭宏勋,党委委员姜炎涛、王德利出席会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洪铭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党委关于落实〈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关于推进大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中化局党委巡察办关于第一轮常规巡察反馈共性问题的通报》以及《中化局关于对项目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和大监督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通报》等文件内容。
会议指出,构建大监督体系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是加强依法依规治企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整合监督力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现实需要。目前河南局(集团)在工作中还存在对大监督体系的宣贯不深入,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监督主体分工不明确,主动监督意识不够强,监督方式方法不掌握等问题,还远未达到“充分发挥业务部门职能监督的源头基础作用和专责、专职监督的保障促进作用”的要求。对上述问题要高度重视,尽快予以解决。
会议强调,要按照上级党委关于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中煤总局纪委书记肖祥立听取河南局(集团)党委工作汇报时提出的工作要求,把大监督体系建设作为河南局(集团)党委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刻理解推进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认真践行大监督体系的运行机制,准确把握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同级监督的主要内容,坚定扛牢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政治责任。
会议要求,要强化对监督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主动监督的意识。把构建大监督体系作为河南局(集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按照“四责协同”的要求,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职能部门要增强主动监督的意识,聚焦本业务范围、本部门岗位容易出现的廉洁风险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将本部门管理工作抓实,持续推动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监督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善于抓重点、抓关键,着力发现影响制约河南局(集团)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本业务领域长期应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要增强服务意识,坚决杜绝“推卸摊派”“推诿扯皮”“一转了之”“高高在上”等现象。职能部门要细化完善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职责和责任分工,压实全员责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风险和问题实时全程监督防范,善于通过具体业务工作发现问题,提高本部门监督工作精准性。要把各类渠道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集中到纪委处置,不使问题“悬空”,着力强化震慑效果。要强化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坚持系统观念,立足“一盘棋”思想,推进各类监督统筹衔接、全面融合。要按照“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抓业务与抓监管相结合,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监督责任落深落细落实。要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链条、全方位的融合,让大监督体系在生产管理一线、市场营销前沿、改革攻坚战场、科技创新领域等各方面要发挥作用、显现威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监督保障作用。
河南局(集团)高管、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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